人事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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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处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制定出人事管理各项制度。

2、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出行政管理编制和用人计划,对各类人员进行考察、调配和使用。

3、在院委会的领导,人员招聘小组的指导和用人单位的配合下,负责招聘、选拔各类教师和管理人员。

4、对聘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协议。

5、负责人事调配工作。办理人事调整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辞职等手续。

6、负责教职工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一套符合实际的薪酬管理制度。

7、配合各职能部门,对教职工的出勤、劳动纪律、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统计、并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

8、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起薪、停薪、扣薪及复薪等工作。

9、负责审核并办理教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的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院内津贴分配方案。

10、负责全院职工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教师职称的评定、申报和管理。

12、管理教职工的解聘、辞职、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工作,处理好各种劳动争议。

13、做好人事档案管理,使之逐步实现规范化、网络化。

14、负责教师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方面业务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1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

2、制订人事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做好工作总结。

3、制订人事处各项规章制度。

4、协助院领导制订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5、负责各类人员的招聘、调配、培训、深造和使用,签定劳动合同,办理各类人员的上岗、下岗、辞退等手续。

6、负责各类人员的工资、奖惩、转正定级、职称、报表的审批手续。

7、负责全院教师及其他人员的技术职称的评聘和有关手续的办理。

8、协同师资科做好教师和其它各类人员的考核及奖惩。

9、负责协调本部门同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及合作互助。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人事处综合干事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教师、职工工资、津贴、奖励发放方案的制定,核算和造表报批。

2、管理好人事档案工作,同人才市场密切协作,办理人事代理方面的有关手续和我院内部的人事档案管理。

3、负责全院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核算和报表工作。

4、做好职工“三险一金”的办理、户籍的办理和其它福利性工作。

5、搞好人事处文件的打印、资料的储存、文件的管理,以及学校网站的建设。

6、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接待及来信、来函、来访工作,协助处长处理好日常事务性工作。

7、完成学院和本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