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66号)及省高校职称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关于申报2014年高校教师职称的相关事项通知及说明如下:
一、2014年高校职称评审文件已发在学院人事处网页职称劳资栏,相关表格(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评审情况登记表、2014年答辩书)发在文件下载区。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如有论文发表在2014年通报的不合格期刊上的,可先申报,提交评委审核)。
三、申报教师(讲师)职务的需填写《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和《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
四、评审情况登记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1.参照网发登记表中教师高级即《2014年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所填表样的格式、内容填写。格式固定,内容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
2.表中相关内容说明
(1)学科
学科——填写二级学科;根据学科目录选项(见职称劳资栏),如没有对应学科可选择相近学科。
(2)现职务
现职务分上、下两栏,转评或具有两个职务的(同级职务)同时填写上下栏;如只有一个现有职务的,只填下面栏。
(3)经历
出国进修学习等经历填写在学历经历栏;
指导青年教师等经历填写在工作经历栏。
(4)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或科技开发项目,按级别高低或重要程度填写,不要按时间顺序填写。
3.登记表和申报表填写完毕后,本人需认真核对,两者内容应一致。
五、请需申报高校教师职称的老师,认真对照文件精神和评审条件,按要求准备材料,按时申报,于2014年8月21日至8月22日,到人事处提交核对材料。
人事处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