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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运职院人[2014]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2 浏览次数:

各系(部)、处(室):

2014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陆续开始,为做好本年度的校内职称评审和向省教育厅等部门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根据《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运职院人[2014]1号)文件,结合学院的实际,现就2014年职称评审推荐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职称评审

1.符合《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审(转评)或认定条件者,可申报评审(转评)校内教师系列职称或认定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申报评审校内职称的人员依据《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有关材料。按规定和要求,于2014年6月2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并填写评审材料目录)送交本系部(本部门),由系部(部门)初评推荐,系部(部门)初评完毕后,于2014年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评审推荐名单交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相关业务部分审核完毕后,由人事处负责汇总于2014年6月28日前上交职称委员会进行评审。

3.各系部初评通过人员将评审(认定)表电子版于2014年6月26日前发至1060598720@qq.com。

4.申报所需表格见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区;相关文件见职称劳资栏。

二、关于校外职称评审推荐

因本年度省教育厅和运城市人社局尚未对职称评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凡需要参加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工程等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的,请参照2013年的相关文件,提前做好准备,其中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务的,请向系部申请,系部于2014年6月26日前将名单交人事处。待省、市相关评审职称文件下发后,人事处将及时通知学院教职工,根据省、市评审条件,并按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实施办法》进行申报推荐。

三、相关要求

因本此校内职称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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