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动态
人事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人事动态    正文
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05 浏览次数:

各高校:

现将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由本人在市级以上的报纸登报申明原证作废;

2、由本人在中国教师网下载并填写补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人事章;

3、由补证人所在学校提供下列材料并办理补证:

(1)补证人申明原证作废的报纸

(2)补证人填写的补证申请表

(3)补证人一寸免冠照一张

(4)补证人原认定教师资格证申请表

(5)补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4、补证时间:

每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材料时一并提交办理。

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6年5月4日

作者:   编辑:
分享到: